逊克县纪委监委机关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
编稿时间:2020-11-13 10:18:57 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1、由书记和副书记、常委、委员按照此制度,对相关人员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考评。
2、工作运行考评初始分数为100分,实行分数递减制。
3、减分原则:
①应由各室、部、办、组负责人决策、处理、解决的工作事项,不主动思考、谋划,交由主管副书记或主管常委决策、处理、解决的,每次扣1分(由副书记、常委、委员做扣分记录);决策失误、处理不当、问题解决不了或因解决问题又产生新的问题的,每次扣2分;直接交由书记决策、处理、解决的,每次扣2分(由书记做扣分记录)。
②应由副书记、常委、委员决策、处理、解决的工作事项,不主动思考、谋划,交由书记决策、处理、解决的,每次扣1分;决策失误、处理不当、问题解决不了或因解决问题又产生新的问题的,每次扣2分。(由书记做扣分记录)。
4、每半年对相关人员扣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作为调整岗位和先优模评选依据。
5、如发现副书记、常委、委员及各室、部、办、组负责人没有严格执行岗位责任,搞人情关系或以权压人不客观评价的,书记对其扣10分。
6、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在评“先、优、模”,岗位调整、提拔任用和年终考核等方面体现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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