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制度
编稿时间:2020-11-13 10:19:47 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一、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
1、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按照上年度使用办公用品种类和数量制定采购计划,报常务副书记批准后进行采购。
2、计划之外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进行采购。
3、所有办公设备和单价1000元以上办公用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经常务副书记批准,由办公室向县采购中心申报,进行政府采购。
4、因工作原因,在外地需要临时购置办公设备或办公用品,且不超过政采标准的,经请示分管副书记(常委、委员)同意后由申请人临时购置,并报办公室备案。使用后由申请人交本科室妥善保管,属于固定资产类的要报会计登记,记入固定资产账。
二、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
1、办公室要根据各科室实际建立办公桌椅、文件柜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台账,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2、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后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发放。
3、耗材类办公用品,各科室按照办公需求随用随领;
4、固定资产类办公设备及用品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帐,实行统一管理,办公桌椅、文件柜和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要登记编号,粘贴固定资产标签,明确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内部调剂,及时更换固定资产标签。
5、办公设备平时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要注意爱护和保养,不得人为损毁。
6、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由使用人及时向办公室报修,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或物业进行维修。
7、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设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指定电脑公司维修。维修人员填写维修单,使用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作为维修费用结算依据。
三、办公设备及用品处置
1、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交办公室办理报废。
2、办公室主任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常务副书记审批。
3、经常务副书记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办公室存档,并由会计办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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