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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逊克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3-12-09 14:44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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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有关要求,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3〕34号)。为加强中央、省级和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逊克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逊克县财政局

逊克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中共逊克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逊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逊克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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