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逊克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3-12-09 14:44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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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有关要求,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3〕34号)。为加强中央、省级和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逊克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逊克县财政局
逊克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中共逊克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逊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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