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逊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应急管理部门成立后,自然灾害救助职能由民政部门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我县于2021年3月修订出台《逊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属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后首次修订。《应急预案》在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新时期“全灾种、大应急”框架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新要求,《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部分应急措施不够充分等问题。2024年以来,随着国家、省、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调整等原因,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发生变化,我县有必要参照《黑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再次修订出台《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逊克县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逊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应急预案》修订总的原则是,按照“市级对照省级、县级对照市级”的要求,层级落实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修订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2024年3月,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按照流程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第二阶段为征求意见阶段: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县应急管理局将起草后的《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17日向39家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对自然资源局、工信局2家单位提出的2条意见建议进行系统分析并采纳,重新修订后再次征求部门意见,均无意见后提交进行符合性审查。
第三阶段为审查阶段:县应急管理局对修订的《应急预案》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及时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确保新修订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司法局根据《应急预案》编制依据、起草说明、风险稳定分析报告,对《应急预案》进行合法性审查,该预案结构层次清晰、完整,符合相关要求,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二、基本框架及主要修订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县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和附则8章43节,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一是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对议事协调机构的名称进行了更改,将“逊克县减灾委员会”“逊克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更改为“逊克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逊克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二是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县安防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三是针对近年来我县灾情形势呈现的新变化,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对县级层面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做出了相应调整和完善,更符合当前救灾工作实际,提高《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四是将原《应急预案》中的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第十章附录,合并为第八章附则,并新增术语解释和责任与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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